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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店衣服洗坏了,谁来陪

  •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9-05-25 11:21:01     浏览次数:39
  • 干洗店衣服洗坏了,谁来陪

    7月30日上午,东明县某中学的李老师高高兴兴地来到县消费者协会单位,领到了某干洗店400元的补偿款。

     

      春节前,李老师花550元买了一件某品牌灰白色西服上衣。4月20日那天,他把西服送到了东明城区某干洗店干洗。在干洗店这一放即是3个月,7月22日,李老师到干洗店获取西服时,竟发现西服上染了多处其他色彩的色渍。气得李老师需求干洗店重洗。但是,再次干洗后,李老师发现西服上的色渍仍没能彻底清除掉。眼看心爱的西服变成了“丑八怪”,李老师需求干洗店补偿,但在补偿的金额上两边却发生了严峻的不合,干洗店只愿意依照出具给消费者李老师的洗衣单据上自行规则的规范补偿,即衣裳呈现染色、破损,干洗店最高只给予消费者洗衣费 10 倍的补偿。因为单据上注明的洗衣款是 20 元钱,也即是说洗衣店只愿意给予李老师 200 元的补偿。而消费者是花了500多元且穿了没多长时间的西服, 200 元的补偿明显不能让李老师满足。因为他与洗衣店洽谈无果,自个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李老师无法之下将其投诉到了东明县消费者协会,需求消协人员为其主持公道。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当即赶赴现场进行查询。通过消协人员查询承认,西服染上其他色渍确系干洗店干洗不妥,理应承当相应补偿职责,且消费者有合法的购衣发票,发票金额为550元。而洗衣店在洗衣单据上规则的“衣物洗刷染色、毁损,补偿额不超越洗刷费的 10 倍”的补偿规范归于经营者自行制造的格局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格局条款不得富含“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 ”、“让消费者承当应当由经营者承当的责任”或许“减轻、革除其危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承当的民事职责”等内容,否者内容无效。

     

    结尾,通过工作人员的耐性和调停,经营者和消费者李老师两边定见达到共同,由干洗店一次性补偿李老师现金 400 元。更多信息访问工作服批发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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